产业互联网,您需要了解的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8-12-18
产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物,正在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全方位、深层次、革命性的影响。加快发展产业互联网,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是顺应技术、产业变革趋势,加快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举措。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政策积极推进产业互联网的发展。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指明了方向。报告提出新时代的“新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指出解决这个新矛盾的核心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十九大对于实体产业转型以及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出明确的指导要求:“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5月中科院院士大会上再次强调:“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要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以‘鼎新’带动‘革故’,以增量带动存量,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产业互联网是对十九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的落实。产业互联网平台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技术,打造数字时代各垂直产业的新型基础设施,通过从整个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和价值链优化,从而降低整个产业的运营成本,提高整个产业的运营质量与效率,成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局部瓶颈突破、供应链整合优化、产业生态重构、协同创新与融合发展的重要路径。在各个实体产业中,通过构建产技融协同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已成为大势所趋。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2016年7月,国务院再次印发了《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指出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主线,以建设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平台为抓手,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强化信息技术产业支撑,完善信息安全保障,夯实融合发展基础,营造融合发展新生态,充分释放“互联网 ”的力量,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新经济,加快推动“中国制造”提质增效升级,实现从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迈进。”
随后,工业和信息化部陆续出台《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信部信软〔2017〕194号)和《工业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信部信软[2017]227号)。发文提出到2020年底,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超过85%,支持建设面向企业内部和产业链上下游的“双创”要素汇聚平台,促进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交互和集成协作。大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工业企业交易方式和经营模式的在线化、网络化和协同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18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意见提出“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加快形成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供应链体系。”为贯彻落实“双创”升级版意见,2018年11月,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夯实融通载体、完善融通环境,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到2021年,形成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为大企业注入活力的融通发展新格局。
产业互联网平台由产业中的骨干企业牵头建设,以共享经济的方式提供给行业广大的从业者用。产业骨干企业通过平台化转型,实现新的创新发展;同时通过将自身积累的产业资源和能力通过平台开放化,为产业链上下游进行综合赋能,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最终实现整个产业生态圈大中小企业的融通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竞争不再是企业与企业的竞争,而是整个产业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以互联网推动产业供应链的优化升级,促进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成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支撑。近两年,从国务院到各部委都积极推动供应链创新与供应链金融发展,并陆续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
2017年10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文),明确提出到2020年,形成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供应链发展新技术和新模式,基本形成覆盖我国重点产业的智慧供应链体系。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有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供应链创新的重要任务:鼓励建立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为供应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鼓励发展线上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模式;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和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
为进一步推进国务院84号文的落实,2018年4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8部门联合下发《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8〕142号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城市试点和企业试点,推动形成创新引领、协同发展、产融结合、供需匹配、优质高效、绿色低碳、全球布局的产业供应链体系,促进发展实体经济。同时明确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试点城市重点任务: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相关企业等开展合作,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提供安全通道。随后各省市也积极发文予以推进落地。
以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产业大数据形成信用体系,以基于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在线化真实交易为场景,运用自偿性贸易融资的方式,通过质押、保理等模式和业务流程闭环实现风险控制,为产业链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成为新一代供应链金融服务的重要模式。
产业互联网平台的发展为有效解决产业链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现普惠金融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同时供应链金融服务也进一步提升了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价值。在国家一系列供应链创新和供应链金融的政策指导下,借助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融结合,将真正实现金融赋能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