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实践前沿
发布时间:2017-07-27
引言:作为国务院批复推行自贸试验的重要平台,横琴新区肩负着制度创新的重要使命;紧跟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趋势与要求,横琴新区正在逐步实现监管方面的三大创新转变:从政府监管向“市场政府”联合监管模式转变;从“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严监管”模式转变;从传统低效监管向现代高效“服务管理”模式转变。
横琴新区——内地连接港澳的唯一路桥区域,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
横琴新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岛,于2009年12月16日在珠海市横琴岛挂牌成立。
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全面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珠海横琴新区是纳入试验区的三个片区之一。
2017年4月10日,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最后一项控制性工程——拱北隧道全隧贯通,标志着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主体工程实现全线贯通,横琴新区正式成为唯一陆桥连接港澳两地的区域。
作为国务院批复推行自贸试验区的重要平台,横琴新区将继续肩负着制度创新的重要使命;作为内地与港澳连接的重要窗口,横琴新区将会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横琴新区建设成果丰硕
横琴新区自成立以来,积极吸引各类投资。据最新统计,目前已经累计吸引港澳社会类投资达1000亿元、企业上千家。
为保证落地进度,确保便利,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积极采取先行先试构建绿色通道审批机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进行分类管理、以及采取“先上车、后补票”、备案承诺制等创新举措,通过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对标香港等国际营商环境最佳地区的先进做法,不断进行体制创新,涉及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港澳专业人才准入、bim gis网格化监管、交警式执法、粤港澳联合工程顾问公司模式探索、法定监造人试点、工程质量保险试点等等方面。
携手amt,开启新一轮的创新实践
2015年,为更好地践行国务院关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横琴新区以打造办事手续最少、办理时间最短、运行成本最低、社会综合效益最高的创新实践为目标,携手中国领先的“管理 it”咨询服务公司——amt(企源科技:833132)开启了新一轮的创新征程。
经过系统的调研分析,amt梳理出横琴新区面临的三大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1)投资方在工程项目报建时须对接发改、招投标交易中心、规划国土、建设环保、消防等近20个职能部门,前后所办理的实际程序数多达35项。为此,投资方通常必须设立“前期开发部”专业部门进行对接,耗时耗力耗资金;
2)投资方自拿地到正式开工,理论上需180天(政府审批30天,投资方自身运作150天),但因规划审查、消防等专业审查、施工许可审查等之间存在互为前置制约的关系,加上投资方准备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实际上自拿地至正式开工的时间往往超过250天甚至更长,严重影响项目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 进而影响项目时效性 ;
3)每个工程项目,投资方为获得“施工许可”所须花费的各类行政审批费用较高;另外,受审批程序多、前期准备不足和审批时间长的影响,在自身建设周期的基础上,须额外承担半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资金成本。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横琴新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制约投资方的投资积极性,影响招商引资落地进度和地区协调发展。
五大创新,助力横琴新区管理和服务双提升
为解决上述问题,在amt的协助下,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通过历时8个月调研访谈、港澳实地走访、对标研究等工作,出台了《横琴新区社会投资类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方案》。该方案主要创新要点包括:
创新要点1:非土木工程专业评估由各投资方单独开展转变为政府统一组织
针对环评、交评、水土保持、节能影响等专业评估,对于一般项目,由政府在城市规划时或土地出让前实行统一评估,投资方只须在相应评估意见中签字,承诺在后续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即可,投资方无须再单独开展评估,省钱省事。
创新要点2:规划条件前置,实现清单管理
在部分专业评估由政府统一组织的基础上,参照香港模式,除明确限高、容积率、覆盖率、城市风格等方面的强制要求外,针对具体的工程项目,尽早明确:
1)地块红线图;
2)人防具体要求(是否允许易地建设);
3)环评具体要求(是否需要环评,如果需要,是承诺备案还是专业审查);
4)是否涉及交通、林业、防震、水土保护等评估要求。
如果不涉及或已采用统一评估的,则简化处理,投资方报建时可不用办理或签署承诺即可。
创新要点3:剥离施工图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置关系,避免多次往返审查
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投资方对经济技术指标执行承诺后,便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施工图及其审查意见调整为在商品房预售前备案。
这一点是本次创新优化的关键点和难点之一。现行模式中,须根据施工图所确定的经济技术指标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后才可提交消防审查;而往往在执行消防审查时,需要修改施工图,并可能影响经济技术指标,如此,消防部门则会要求投资方重新向规划国土局申请变更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导致投资方在规划审查和消防审查间多次往复,严重拉长审批时间。
剥离两者关系后,投资方可选择对建筑工程经济指标(交通评价、容积率、绿化率)做出承诺并在后继施工图设计中落实,且在商品房预售前完成规划施工图备案,否则不予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实现“前期轻审批”的同时,落实“后期严监管”。
两种关系剥离后,将大大加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速度。
创新要点4:实现分阶段核发《施工许可证》,大大缩短建设周期
在专业分工不断细化,专业协作不断加强的背景下,社会投资类项目允许分阶段施工报建。
(1)区发展改革局推行分阶段立项备案,投资方可自主选择整体立项备案或软基处理、基坑支护、桩基础、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单独立项备案;
(2)区规划国土局可依申请按地下室(基坑施工)、总平面图(桩基础施工)、建筑工程方案(主体结构施工)分阶段给予规划意见;
(3)区建设环保局分阶段发出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及主体结构施工许可证,为投资方提前启动基坑及桩基础工程建设提供便捷,充分利用地下工程建设期间继续细化上部主体结构建筑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查,从而缩短项目建设周期。这一创新将使得基坑及桩基施工许可可以提前核发,从而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实施,大大缩短建设周期。
创新要点5:推进“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统一受理,统一组织,提供一揽子服务
通过“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导办”、“督办”服务机制,并提供高端服务:
1)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投资方各环节报建及证件办理事宜;
2)负责组织水土保持审查、环评文件批复、交通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的集中评审;
3)由“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和跟进各专业部门,包括规划国土部门、建设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等,开展专业评审,并负责跟进评审意见;
4)负责投资方提交资料的集中管理和备案,减少投资方资料重复提交;
5)提供专业性咨询和辅导;
6)负责协调解决专业审查部门间审查意见的冲突和矛盾。
通过以上创新,使得横琴新区实现从政府监管向“市场政府”联合监管模式转变,从传统低效监管向现代高效“服务管理”模式转变,从“重审批,轻监管”向“轻审批,严监管”模式转变。
设立“港澳专项”,构建管控区域快速落地实践各类创新突破
横琴自贸区作为服务于港澳的前沿窗口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受限于体制因素,部分核心要素无法突破,阻碍了两地进一步深化合作。2016年开始,amt辅助横琴新区探索设立“试点汇总”的“港澳专项”方案。
港澳专项是指在符合现有土地政策的前提下,由港澳同胞进行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建设项目。初期拟选定港澳专项试点各类创新方案。
“港澳专项”不受政策的约束,可进一步落实《横琴新区社会投资类建设工程管理模式创新方案》、一站式审批、法定监造人、工程质量保险以及物业管理等新制度,充分发挥横琴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吸收港澳经验,以形成具备横琴特色、展示珠海创新能力的工程建设新模式。
创新方案成果初显,成为复制推广的标杆
横琴新区的创新实践可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创新方案的落地为投资商带来切实利益,增强获得感。
流程审批从原35个节点减少为16个节点;
政府理论审批时间从30天降到13天;
每年为投资商节省上亿元的投资成本。受益于投资周期缩短,投资方每年可降低资金成本上亿元,且产品能够更快速推向市场,带来的巨大的潜在收益更是无法精确估算。
第二,部分创新举措成为各地争相复制推广的标杆。
横琴新区工程建设创新方案公布后,国内各媒体争相报道,项目成果被广东省推荐列入商务部最佳案例评选范围,项目主管领导携创新成果获评《建筑时报》“建筑行业年度十大人物”;创新成果被广东省列为年度复制推广的重点成果之一,在珠海市进行全面复制推广。
除横琴新区外,amt还为多个保税港区、自贸区提供过咨询服务:包括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现代服务区、宁波保税港区、钦州保税港区等。同时,amt还为上海市各委办局、北京市财政局、河南省财政局、丰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海关等众多政府单位提供过咨询服务。
专业实用,为您着想。让每一个成功客户的背后,都闪耀着amt顾问的智慧!